2005年9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安全岂能“收购”?
沈胜刚 文/摄

  9月3日上午,杭州铁路警方与嘉兴南湖区综治委、南湖区公安分局、南湖区工商分局联合行动,突击检查了废品收购站点,发现他们高价收购废品后面有“名堂”。
  当日上午9时许,联合执法人员到铁路沿线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东栅镇新村小圩里12号的废品收购点检查。执法人员在堆积如山的废品顶部发现4根高速公路护栏,当民警要求业主董某说明来路时,对方显得十分紧张,并难圆其说。
  随即,执法人员又来到东栅镇新村17组废品收购点,民警很快从其二楼房间内发现大量大号照明线以及3根圆钢,来自安徽的业主李某顿时面色发白,双手发抖,说不清这些物品的来路。
  10时20分许,在东栅的华生废品收购站,执法人员在废品内发现了铁路器材,而且还发现了3只今年6月5日生产的大号阀门以及近50公斤螺丝、螺帽等。业主徐某如实交代了日前违法收购上述物品的事实。
  目前,以上几家废品收购站点业主均已受到公安、工商部门的严肃处理。